邓玉娇案雷倒海外华人 看性罪犯在美国的下场 * 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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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案雷倒海外华人 看性罪犯在美国的下场

文章提交者:重返总部

  “深圳市海事局书记林嘉祥的屁民论”,“贵州官员嫖溯幼女
案”对国内有多少震动,我不知道,但是肯定雷倒了海外一大片,而
今天,BBC新闻中居然提到了湖北省“邓烈女反暴刺杀贪官”新
闻。

  中国如何处理性犯罪官员,不断有新闻出现,不少网络评论说轻
判了。性犯罪,特别是儿童性犯罪,在美国经常出现,曝光。一旦孩
子失踪,被绑架,大多数的家长锥心之痛的不是赎金,而是孩子可能
遭受的折磨,即便活下来,创伤会伴随孩子一生。

  所有的性罪犯,这里包括了对成年人犯下的暴力性侵害,儿童性
侵害,在美国几乎没有立身之地。我们通常会觉得美国的法律会全面
保护公民的隐私,但是抱歉,性罪犯另当别论,尤其是儿童性罪犯,
生不如死。

  侵害儿童的罪犯会在监狱里遭到暴打,所以有的时候警局的探员
干脆就睁一眼闭一眼把这种“畜牲”扔到牢里,挨完揍再提审。大家
一定还记得新西兰那个杀妻抛女的薛乃印,由于是国际通缉的罪犯,
要递解给新西兰,美国警察不敢含糊,将他拘押单人牢房,因为放在
通铺大牢房,说不定会被打残了,杀妻到其次,抛女,“牢友”就不
能饶恕了。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Mega
‘sLaw)。新泽西7岁的女孩梅根,被街对面的邻居,一个已经有
过两次前科的性罪犯绑架,强奸,杀害。梅根的父母建立了基金会,
美国最终通过了“梅根法案”,这使得天下父母大大喘了口气。

  这项法案要求所有有过“性犯罪”前科的人必须到当地警察局报
到,注册。社区的居民人人有权上网,或者到警察局追踪本地性罪犯
姓名,居住地点,而且可以将性罪犯的资料公布于众。加州规定,这
些性犯罪必须远离儿童,他们的居住地点必须在距离学校或者孩子集
中地500英尺(150米)以外。。。。。违背任何条款,立即逮捕。

  我还记得我接过病人,在假释期,一个犯有侵犯男性儿童的罪
犯,他的罪行并没有到“强奸”那么严重,是“猥亵”。他的手腕上
戴有性犯罪标志手环,脚脖子上戴着电子追踪器,由于医院有儿科,
按照加州法律,他不得入住此医院,病情稳定立刻转走,必须转到没
有儿科的其他医院。

  2003年,一位性罪犯为了找工作,隐瞒了自己的情况,(要知
道,这类罪犯由于毫无隐私可言,想要在社会上混口饭吃,太难
了。)他的工作是扮成圣诞老人,最终被人认出来了,结果所有的电
视台,ABC,NBC,FOX等等立即将镜头转向他,向全洛杉矶公布
了他的真面目,姓名,面貌,住址,犯罪前科,在什么样的场所以圣
诞老人面目出现,直言要所有家长警惕。

  贵州的官员,林嘉祥之类,如果在美国,只要经受害者现场指
控,美国警察可不管你是谁,立刻当场就铐起来,抓到警察局注册登
记,法庭宣判之前根本没有自由的机会。不但失去的是官职,免不了
的牢狱之灾,还会失去一切安逸稳定的生活,即便假释,出狱,肯定
得搬家,连生活来源都不保。纽约一个检查官,因为证据不足,明知
道假释出狱的性罪犯再度犯案,就是没办法。结果怎么着,利用“梅
根法案”,发动“全民运动”,这个罪犯走到哪,登载了他的姓名,
住址,犯罪记录的宣传页就跟到哪,老百姓,警察无时无刻将这些宣
传页贴在大众的车上,商店的门窗上,街道等等。检查官告诉这个罪
犯:你有三条出路,杀了我这个检察官,或者认罪坐牢,或者自杀。
结果罪犯自杀了,检查官目的达到了:这个“王八蛋”终于没有祸害
孩子的机会了。

  我们不知道“邓烈女”在中国会是什么结局,但是在美国,如果
警察局报告确认是自卫,在法庭上,我相信大部分的陪审员会倾向于
她,如果我再度被选中当陪审员,定投“无罪”票。

责任编辑: 刘诗雨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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