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网记者秦瑞报道,10月8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图片文章,内容是“中共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立案后”,与其谈话的一些细节,记者发现细节有“签名、捺指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形同公安审讯犯人。
该文表示在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立案后”,中共监察机关与其进行首次谈话时,按照要求“应当出示《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由其签名、捺指印。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上记明。对于被调查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首次谈话时出具《谈话通知书》。”
另外“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进行谈话的,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告知被调查人。告知情况应当在录音录像中予以反映,并在笔录中记明。”
“谈话笔录应当在谈话现场制作。笔录应当详细具体,如实反映谈话情况。笔录制作完成后,应当交给被调查人核对。被调查人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应当补充或者更正,由被调查人在补充或者更正处捺指印。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中逐页签名、捺指印。被调查人拒绝签名、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调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中签名。”
从中纪委网站提供的细节看,上述过程如“签名、捺指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公安审讯犯人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