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投放导致精准诈骗 诈骗集团用FB广告招募受害者 网络平台怎么管? * 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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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投放导致精准诈骗 诈骗集团用FB广告招募受害者 网络平台怎么管?

现代人社交活动已离不开社群媒体平台、以及即时通讯软件,这些平台不只拿个资投放广告,还允许诈骗集团在社群平台上投放冒用名人名义的投资广告,诱使平台用户为虚假投资投入资金,在许多国家都有人因这类诈骗手法而上当受骗。

而 Meta等网络平台业者得益于其精准投放的广告收入时,并未计算其对现实社会、国家衍生的外部成本,这也引发了各国对于数位空间要如何问责的问题。

根据日媒《读卖新闻》等单位的数据分析,冒用名人身份在 Facebook等社群媒体平台(SNS)上针对日本用户投放的投资相关广告,有超过99%都会将用户引导至通讯软件 LINE上。而不断发生有人被引导到 LINE之后,遭诈骗集团以投资名义骗取金钱的事件。

日本企业家要求社群媒体删除冒名广告 结果不减反增

为了解社群媒体平台上冒用名人刊登广告进行诈骗的问题,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在今(2024)年4月10日举行了内部集会,并邀请糟冒用名义的日本企业家前泽友作(大型服饰电商平台 ZOZO创办人)以及堀江贵文(日本知名入口网站 LiveDoor的前总经理)参与。

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在今年4月10日举行集会了解冒名投资诈骗问题。(图/自民党)

集会后前泽友作向媒体表示,在他2021年12月从国际太空站结束其太空之旅回到地球之后,打开 Facebook就发现有人冒用他的名义刊登投资广告。他曾向 Facebook的日本法人要求删除广告,但日本法人仅表示他们没有权限。

于是去年9月前泽也透过律师向美国 Meta公司发函要求移除这些内容,但 Meta方面仅表示他们已经很努力用 AI、人力审查了,但还是无法完全去除云云。静待后续发展之下,冒用他名义的广告,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还变多了。

Meta侵犯公开发表权与肖像权

接着,前泽针对此问题在今年3月自行开设了通报窗口,并在约两个月内就收到96件关于接触到冒用前泽名义的投资广告而被骗取金钱的咨询。

在今年5月15日前泽将 Meta以及 Facebook的日本法人告上法院,他主张Meta营运的 Facebook、Instagram允许大量冒用其名义、照片的投资诈骗广告刊登在平台上,侵害了其公开发表权(Publicity Rights)及肖像权,要求平台下架广告,并以求偿1日圆的方式,让法院加快将诉讼聚焦于平台刊登诈骗广告是否违法。

平台不刊登就不会受害 日本冒名诈骗广告受害者告Meta

而今年4月25日也有4名年龄介于40至60岁的男女对 Meta的日本法人向神户地方法院提起告诉,共计求偿2,300万日圆(约新台币480万元)。

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在 Facebook和 Instagram上,看了冒用前泽友作等企业家名义的投资广告,与自称助理的人员讯息往来后,以投资外汇保证金交易为名,转账到其指定的账户,而使他们蒙受了25万至2,100万日圆的投资诈骗损失。

他们主张 Meta允许这些冒用名义的广告刊登在社群平台,“能预见这可能会对使用者造成意外损害”,但未履行调查广告真实性的义务,也未回应名人要求删除广告的请求,“若平台不刊登这些广告,就不会受害”。

他们指出社群平台刊登的假投资广告与后续被害人遭诈骗有相当程度的关联。

根据日本警察厅的数据,2023年一整年,经社群平台引导的投资型诈骗有2,271件,被害总额达277.9亿日圆(约新台币58亿元),而在今年1月至5月甚至达到了430亿日圆(约新台币90亿元),是去年同期的约9倍。因此,日本政府也急需采取对策。

日本分析:超过99%从广告引导加LINE好友 再继续引诱投资

针对这一动向,《读卖新闻》与东京大学研究资讯社会学的副教授涩谷游野在截至4月20日之前的一个月内,对 Meta的社群平台上,以日文使用者为受众、冒用名人身份的投资广告进行了分析。《读卖新闻》透过采访等方式,确认有26位名人表示并未在 Meta上发布广告,调查便以这26人的姓名和肖像为目标,分析了1,570件在刊登时可以检视投资文案和细节的广告。

结果显示,有99.8%(即1,567件)的广告附带了引导至 LINE的网址,或使用了“加入 LINE好友”等字样。

LINE的群组聊天等功能,属于“封闭型的内部即时通讯”,无法自外部查看其往来内容,由于日本宪法规定“不得侵犯通信秘密”,因此平台经营方原则上也无法监控。而这些原本都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但却遭到诈骗集团滥用。

LINE配合日本政府 陌生账户加入好友显示警告

为防止更多人受害,上个(6)月日本政府要求 Meta原则上不要刊登引导至封闭型即时通讯的广告。考量到 LINE的相关问题,日本政府要求各平台业者在被不认识的账户加入“好友”时显示警告。

LINE在日本的活跃用户超过8成人口,是日本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基础设施。(图/LINE)

Meta在本月16日宣布,已删除3月5日至6月1日期间约527万5,000件以日本用户为受众的诈骗广告。然而,对于日本政府的要求,Meta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没有可分享的资讯”。

LINE的母公司 LINE雅虎(LY Corporation)则在上个月宣布,已开始实施日本政府提出的显示警告等措施。

然而,对于 LINE,还是有意见认为在开设账户时没有充分验证是否为本人。其目前的验证方法只有透过“简讯验证码”,意即用户仅需提供手机号码,并在收到简讯后回传就可以了。

日本律师联合会去年向总务省提交了一份意见书,认为“最理想是用官方身份证件来确认姓名、地址、出生日期等”。

LINE雅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日本国内,民众与电信公司签约时已进行了严格的身份验证。严格身份验证和使用者方便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兼顾二者,我们实施了简讯验证”。

澳洲最早提告Meta 主张其未对冒名诈骗广告采取充分措施

另一方面,在前泽友作等人之前,最早以未采取充分措施以防止用户受骗为由,对 Meta提告的是“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他们在2022年3月指控 Meta刊登涉及澳洲知名公众人物的加密货币等投资诈骗广告,从事虚假、误导或欺骗行为。

ACCC主张 Meta协助、教唆或故意参与广告商的虚假或误导性行为和陈述。

ACCC的新闻稿提到,这些宣传加密货币投资或赚钱计划的广告可能会误导Facebook用户,让他们相信广告中的计划与广告中的名人有关,曾被冒用名义的包含澳洲企业家 Dick Smith、电视节目主持人 David Koch和新南威尔士州前州长 Mike Baird等人。

但实际上全是一场骗局,广告中的名人从未批准或支持这些投资。

这些广告所附带的连结会将用户引导至一篇假新闻文章,内容是关于遭冒用身份的名人支持投资计划的相关虚假发言。接着会邀请用户注册参与投资,诈骗集团随后会与他们联络,并使用高压手段(例如反复打电话)说服用户将资金投入假投资当中。

Meta算法技术让诈骗广告更容易显示在受众页面

ACCC主席 Rod Sims表示此诉讼主要是要 Meta对其平台上刊登的这些广告负责。

新闻稿指出,因为 Meta的业务关键是让广告商利用 Facebook的算法,来锁定最有可能点击广告连结和访问广告页面的用户,而这些广告的访问为 Facebook带来了可观收入。

然而,Meta的算法技术,还让诈骗广告更容易显示在其目标受众的版面上,虽然 Meta有保证会检测和防止垃圾邮件来促进安全,但却没能防止冒用名人的加密货币广告刊登在 Facebook,或是警告用户。

ACCC认为 Meta未采取足够措施解决问题,使得这些广告除了对用户造成难以估计的损失以外,也连带损害了被冒用身份的公众人物的声誉。

若认定违法 Meta最高恐被罚115亿美元

如果后续法院认定 Meta违反《澳洲消费者法》(ACL),Meta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万澳元(约新台币2.2亿元)的罚款,即其收到的广告利益的3倍,或是过去12个月全球营业额的10%,取金额较大者。2021年 Meta的全球广告收入为1,150亿美元(10%则为115亿美元,约新台币3,800亿元)。

但 Meta可能会辩称,Facebook的《使用条款》中有一项免责声明提到“您同意我们对于任何损失的利益、收益、资讯或资料,以及因本条款所生或相关的任何结果性、特殊、间接、儆戒性、惩罚性或附带性损害赔偿,概不负责,即便在我们已得知可能发生该等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亦然”。

Meta针对Facebook、Instagram等社群媒体平台订定的《使用条款》中,有这样一段免责声明。(图/Facebook网站截图)

但这不一定能让 Meta真的免责,法院还是会评估整体行为,毕竟 Meta确实让用户相信它能检测和防止诈欺以维护平台安全。

日本情报安全保障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山崎文明认为,要让 Meta等平台业者积极移除冒名广告,应该要让政府能发布停止其广告刊登业务的处分,或者更根本地制订处罚“冒名”行为的法律。他也提醒资金要汇入的账户若是个人名义就有很高的可能性是诈骗。

诈骗集团透过广告、名人丑闻“招募”受害者

Facebook的诈骗广告当然也出现在欧洲国家用户的动态中。根据芬兰打击虚假资讯的“Check First”网站在去年6月22日发布的文章,其团队在经过一个月的调查后,发现了“一个大规模的诈骗活动,透过广告在 Facebook上招募受害者”

文中提到这些广告使用了耸动的言词,展示了多个国家的知名人物,并以丑闻事件来引诱用户点击。在点击连结后用户会被引导至冒充知名媒体的假新闻网站,网页上会有一个用来搜集个资的高报酬投资平台的表单,而诈骗集团在取得这些资料后会联系用户,说服他们向假投资计划投入资金。

Check First在今年4月30日发布了另一篇文章。文中提到他们在前一天花了不到两个小时,搜集了展示在 Facebook动态上的诈骗广告,并把范围限缩在发布此类广告的10个页面上,而这些广告触及12个欧洲国家的300万用户。

新的一批诈骗广告中,虽然用的是不同语言,但都用了“这是一个悲伤的日子⋯⋯”这样的句子。广告中也使用了各国的知名人物,例如曾担任加州州长的美国演员阿诺史瓦辛格,并暗示他们被卷入一场悲惨事件。接着同样引导至仿冒的新闻网站,并诱使用户分享个资。

Check First提到一些用来投放广告的 Facebook页面具有一些不寻常的特征:广告由多个不同的账户支付,并且针对至少十几个国家。

欧盟《数位服务法》与《数位市场法》

而目前,欧盟对网络平台所制定的监管法案是各国借镜的对象。

欧盟透过在2022年通过的《数位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和《数位市场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等两个法案,来监管网络平台,以创造一个更安全的数位空间,保护所有数位服务使用者的基本权利,并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欧洲市场的竞争力。

“超大型线上平台”违反规定可处高达年营业额6%

欧盟执委会在今年4月30日宣布启动正式程序,评估 Facebook、Instagram以及其母公司 Meta是否违反《数位服务法》(DSA)。此次诉讼的重点包含了诈骗广告,欧盟执委会认为 Meta未遵守 DSA规范的义务,未解决诈骗广告横行的问题。

《数位服务法》旨在防止网络非法和有害活动以及虚假讯息的传播,并透过对网络平台广泛监管来达成这一目标。该法在去年8月底开始适用于所谓的“超大型线上平台”(VLOP),并于今年2月扩及所有线上平台(包含电商、应用程序商店、旅宿平台等等)。

欧盟《数位服务法》在去年8月所点名的19个超大型网络平台(图/报呱)

超大型线上平台指的是在欧盟拥有超过4,500万用户的平台,Meta的 Facebook和 Instagram也在列表内。当被指定为 VLOP,就必须遵守《数位服务法》最严格的规定,否则将面临高达其全球年营业额6%的罚款,若情节严重且屡次违规甚至会被封锁。

拒绝分享个资能否减少精准投放导致的精准诈骗?

另一方面,欧盟也根据《数位市场法》在去年9月将 Meta、亚马逊、字节跳动⋯⋯等等6个数位平台指定为“守门人”(gatekeepers),并为其规范了“该做”与“不该做”的义务,若违反规定,罚款可达公司全球年营业额的10%,若再犯最高可达20%。

欧盟执委会根据《数位市场法》在去年9月指定了6个守门人:Alphabet、亚马逊、苹果、字节跳动、Meta、微软,以及22个由守门人提供的核心平台服务。(图/European Commission)

《数位市场法》要求守门人在搜集、跨平台使用个人资料时,必须事先获得用户同意,而 Meta为因应欧盟监管规定的改变,在2023年11月对欧洲用户推出一个“付费或同意”(pay or consent)的方案。

今年3月25日,欧盟执委会质疑 Meta等作为守门人所采取的“付费或同意”方案未能有效履行 DMA规定的义务。

执委会新闻稿指出,该方案迫使欧盟的 Facebook和 Instagram用户必须在以下两者之间选择其一:①订阅无广告版本,每月收费;或②免费浏览个人化广告版本。这意思是说如果用户不付费,就代表同意被平台推送可能感兴趣的广告。

欧盟《数位市场法》将个资使用权力还给用户

执委会认为“付费或同意”强加的二择一无法在用户不同意的情况下提供真正的替代方案,从而无法达到 DMA防止守门人搜集个资的目标。

接着欧盟执委会在7月1日发布了初步调查结果,认为“付费或同意”不符合 DMA的要求,尤其是用户无法选择提供较少量的个资,以及用户同意使用个资的自由权被限制以付费为条件(意即不想被搜集个资就必须付费)。

主管欧盟产业政策的执行委员布勒东(Thierry Breton)指出 DMA的目的在于将决定如何使用其个人资料的权力交还给用户,并确保创新公司能够在资料存取方面与科技巨头平等竞争。

平台服务才不是免费 用户个资为平台广告创造巨大利益

对于 Meta的“付费或同意”,欧盟的消费者主管机关“消费者保护合作网络”(Network of Consumer Protection Cooperation, CPC network)也在7月22日发函表示该方案可能违反欧盟消费者法。

CPC提到,Meta使用“免费”一词误导消费者,实际上对于不希望付费订阅的用户,Meta要求他们接受 Meta可以利用其个人资料来显示个人化广告以获取利益。

过去消费者一直免费使用 Facebook和 Instagram,这两个平台也是人们社交生活的重要组成,但该方案要求用户在两个选项当中立即做出选择,使消费者面临了不当的压力,未给予消费者充分的时间来评估与 Meta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在做出选择前消费者还被限制不能访问自己的账户。

Facebook不只从广告受益 还从诈骗广告受益

在 Facebook给台湾用户的《使用条款》中,也有一段叙述写道:“您无须付费即可使用 Instagram,当您使用本条款涵盖的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我们得在 Meta旗下公司产品与其他平台,向您显示企业商家和组织付费请我们刊登的广告。我们会使用您的动态和兴趣等个人资料,向您显示与您较相关的广告。”

Meta《使用条款》中的“无须付费”是真的免费吗?不知不觉中我们被拿走了什么?(图/Facebook网站截图)

不论是澳洲或欧盟,都指出 Facebook等平台使用了用户个人资料并从中取得广告收益,就如同《使用条款》当中自陈的一样。所以实际上,在平台的监管措施制定以前,所谓“免费/无须付费”都是用户拿个人资料换取的使用权,然而也因为平台搜集了个人资料,让诈骗广告更容易出现在某些人的动态上。Facebook也的确从诈骗广告中受益,而这也让人质疑其是否为了利益而放任诈骗横行?

反过来说,如果拒绝或是仅少量让平台搜集资料,是不是这些容易受骗者的动态中的诈骗广告可能还会少一点?从而减少精准投放而导致的精准诈骗?

台湾刑事警察局:社群平台仅被动配合下架 未从源头管理

回过头来,台湾方面还没有这类监管网络平台的专法。针对投资广告,立法院会在去年5月三读通过增订《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70条之1,明定网络投资广告实名制,也禁登冒用名人引诱投资等6类广告,平台业者如果违规刊登,负连带赔偿责任。

该法的实施要点明定刑事警察局对明确违反第70条之1的案件,应以限期改善通知函,要求网络平台业者在24小时内移除。

诈骗广告形式上下架后 重贴后再出现

根据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公告,自去年6月28日至今年3月13日,已通知网络平台业者下架7万6,018则诈骗广告,均在期限内完成,因此无裁罚个案。

刑事局表示,今年起假冒财经名人之粉丝专页投放广告逐渐减少,多是隐藏在诈骗贴文文案内或点击广告连结后才出现名人。

投资诈骗广告图(图/刑事警察局)

常遭冒名人士类别分析图。刑事局统计今年第一季Meta投资诈骗广告通报下架3万2,104则、Google投资诈骗广告通报下架1,951则。(图/刑事警察局)

公告中提到,诈骗集团常使用相同或相似之广告文案,大量、重复地投放投资诈骗广告,虽然警方已向网络平台业者通报下架多次,却发现遭通报下架之相同内容之投资诈骗广告仍持续出现,“显见网络平台业者仅被动配合本局通报完成下架,并未落实广告张贴源头管理”。

台湾需要欧盟《数位服务法》监管大型网络平台

最后,就如同 Check First在其4月30日发布的文章中所说的,虽然我们今天的重点是 Meta,但有必要强调的是其他平台上的类似活动也同样令人质疑,特别是 X(前 Twitter),只是因为其广告库工具成效不彰才使得外界无法进行研究。

而自源头打击诈骗广告应是最有效的方式,但大型网络平台在各国仍然被动配合当地法规下架或移除,尽管 Meta已经意识到并承认其平台遍布诈骗广告,但这种诈骗行为仍继续从易受攻击的用户骗取金钱。

服务提供者利用人们对其平台的依赖,迫使用户以个资作为交换,让平台能将利益最大化,但却把其产生的负面效果丢给国家、社会和用户去承担。

台湾面临的不只诈骗 还有认知作战

台湾的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曾参考欧盟《数位服务法》在2022年6月提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但最终因可能箝制言论自由、规范不够细致等原因而胎死腹中。

但透过前述,也看到 Meta缺乏充分措施来解决诈骗广告横行的问题,不仅损害了其平台的信誉,更凸显出严格监管的必要性,才能确保大型线上平台不会成为诈骗的管道。

而除了诈骗以外,台湾还面临了中国的战争威胁,以假讯息操弄认知作战的战争前置准备也早已在进行中,台湾仍旧需要推出法案对网络平台上的虚假消息、诈骗、有害内容进行监管。

刑事局推荐使用“趋势科技防诈达人”来防堵诈骗讯息,其后端数据库与165刑事局共同维护,可以随时更新示警网址与诈骗账号。若遇不确定的资讯也可以使用通报功能,48小时可得到结果。将趋势科技防诈达人加入LINE好友之后,即可在收到可疑讯息时,将讯息传给防诈达人,让它协助判断是否为诈骗。(图/LINE截图)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新头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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