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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声押理由出炉!犯2罪 最轻要关5年以上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弊案,台北地检署30日传唤柯文哲、陈佩琪夫妻及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夫妻到案。31日凌晨,陈佩琪讯后请回,柯文哲则被自廉政署移送北检复讯。经柯文哲拒绝侦讯、律师声请提审、台北地方法院驳回、北检重开侦查庭,31日晚间,北检检察官谕令声押禁见。理由是涉犯收贿、图利,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之罪。

检方认为,柯文哲、彭振声皆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贿及图利等罪,犯嫌重大,有事实足认有灭证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且所犯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30日上午,台北地检署指挥廉政署兵分7路发动搜索,搜索地点包括柯文哲位于台北市大安区的住处、台玻大楼柯文哲办公室及民众党中央党部内柯文哲办公室、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住家等路。传唤被告柯文哲、彭振声,证人柯文哲妻子陈佩琪、彭振声妻子谢夏乔至廉政署侦讯。

同日晚间,8点多,陈佩琪最先被自廉政署移送台北地检署复讯,庭讯约2个多小时后请回。民众党立委黄珊珊还亲自开车接陈佩琪离开。晚间11点多,彭振声和妻子一前一后被送进北检复讯,31日凌晨近1点,柯文哲最后被移送北检复讯。

因柯文哲进入侦查庭后没多久,便“拒绝讯问”,指控检察官对他疲劳轰炸,结果遭“当庭逮捕”,柯文哲律师随后也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提审。根据了解,柯文哲不满检廉说是办京华城案,却都在问政治献金案的木可公司,检察官就是要“车轮战”疲劳侦讯,根本违反人权。

柯文哲强调,搜索在野党主席已经创下台湾司法史首例,还从搜索到侦讯超过12小时,根本违反人权,讯问应该要考虑每个人的状态,不应该如此疲劳轰炸。

柯文哲的委任律师则表示,说是要侦讯京华城案,但是逮捕通知书上写的并不是京华城案相关罪名,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柯文哲不仅是在野党党主席,也曾任台北市长,司法程序上应该要严谨以对。至于检方认为柯文哲离开侦查庭会串证,根本只是臆测,无任何证据。

检方则反驳,侦讯柯文哲之前就告知涉及的是贪污罪,难保木可公司部分与贪污无关,不能迳自将京华城和木可公司分开。且侦查庭才刚开始问木可公司相关问题,柯文哲就拒绝接受侦讯,检方提出可以休息3小时的方案,柯文哲也拒绝,还起身就想要开门离开侦查庭。

检方认为柯文哲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犯嫌重大,且有逃亡、勾串、灭证之虞,如果不完成讯问程序,恐怕影响后续侦办,因此当庭逮捕。柯文哲的律师随后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提审,北院提审庭于31日上午10点开始,审理约2个小时。

法官认为,柯文哲既经传唤或自行到场,检察官亦确有京华城案讯问之事实或讯问之意,并于讯后主张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与规定相符,逮捕应属有据,声请提审无理由,裁定驳回,并解返原几解交机关即台北地检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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