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外逃原副市长涉贪逾140.9亿 约鸡西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2 * 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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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外逃原副市长涉贪逾140.9亿 约鸡西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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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黑龙江鸡西、鹤岗担任过副市长的李传良,犯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图:翻摄自东北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在《人民法院报》上发布公告说,有证据证明曾在黑龙江鸡西、鹤岗担任过副市长的李传良,犯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罪。该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过31亿人民币(约140亿9,625万台币),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超14亿(约63万6,520亿台币)、查封1021处房产等。

根据《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今(14)日的报导,公告表示,李传良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黑龙江省公安厅2020年12月1日对其发布通缉令。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李传良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期间及辞去公职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29亿多人民币(约131亿8,690万台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千万多人民币(约1亿8,188万台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亿多人民币(约4亿5,468万台币),进行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违法所得及收益共计人民币7千万多人民币(约3亿1,827万台币)。综合以上金额,李传良涉案超31亿人民币。

通告指出,李传良使用上述违法所得投入到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中,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以及购买房产、车辆、土地、设备等,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14亿多人民币、查封1021处房产、查封土地、滩涂27宗、查封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扣押机械设备10台(套),冻结18家公司股权。

从鸡西市人民政府此前公布的《2017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看出,2017年鸡西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6亿2千万人民币(约210亿492万台币),李传良涉案金额,相当于鸡西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二。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新头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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