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再现!一段监控视频上传网络:一名男子突发疾病在楼梯摔倒,尚有呼吸。四名路人经过,不报警、不施救、不叫救护车,冷漠地离开,甚至还有两人从男子的身体上跨过去。一个小时后,第五名路人经过,摸了摸男子的脉搏,拨打了120救护,但为时已晚,男子已经离开了这个冷血的世界。
小张父母认为地铁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将地铁公司起诉至昌平法院。地铁公司是这么辨称的,“猝死在世界范围内都没有有效的急救措施,为了防止二次伤害,我们不能采取更多行动,毕竟我们不是医疗单位。小张自从倒地后就没有过任何动作,立刻丧失了意识。公共场所的急救义务仅限于普通的摔伤、身体不适,小张的情况已经超出了一般公共场所的职责范围,作为非专业人员不能擅自处理。”心脏骤停急救,不是没有有效的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