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民族感情”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存在“共识性的定义”。在多民族国家之中,不同族群之间更有不同诉求与认同形式。在中国高达50种以上少数民族组成的地域内,民族感情只能表现出“因族而异”的多元性与分歧性。壮族有所谓“壮族感情”,蒙古族有所谓“蒙古感情”,绝无统一和同质的民族感情可言。实际上,所谓“民族感情”只是一种动员工具与集权手段,目的在于通过情感勒索和身体绑架来巩固独裁政权。这是一个民族国家向“警察法西斯主义”的沉沦与堕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