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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瑟致:国会扩权法案三读通过 在野党设刑堂整肃政敌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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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民众党挟席次优势三读通过《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图:林朝亿/摄

国民党、民众党挟席次优势三读通过《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依据该法案的内容,立法委员拥有“国会调查权”,无论官员,抑或是私人企业、人民都可能会被视为“藐视国会”,前者将被移送弹劾或惩戒,若虚伪陈述可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拒绝、拖延、隐匿不提供文件或虚伪陈述,罚锾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虚伪陈述者,罚锾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可以说,这部法案一旦生效,立法权将凌驾司法院,不仅有违宪的疑虑,恐怕会引发政党滥权的问题,成了政治报复的工具!

违反宪政精神:立委认定藐视可处罚人民

事实上,这部法案重点不在立委职权行使的规范,而是立委自己“扩大”自己的权限,以我国宪法对于国家政府的定义,五权包括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都是代表政府的中央的最高层级机关,宪法是人民与国家的契约,国家根本大法的主要功能,一是限制政府权力,二是确保人民权利;换言之,国民党与民众党强行通过的《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中,包括第25条、第47条及第59-5条有关执行、调阅文件及听证,涉及到行政官员及一般民众,明显是立院带头违法宪政主义精神。

可怕的是,从发动要求接受质询、条供资料、接受询问、出席听证,到被要求能否拒绝的决定,以及罚则的认定,都是由立法委员径自决定,包括立委表决、委员会及院会主席裁定,以目前蓝白政党席次优势来看;可以说,一切都是在野党说的算,这是多么荒谬的扩权,以立法手段来增加宪法没有赋予的权力,同时又可以轻易剥夺人民的财产权利,重点是完全不用经过司法程序,而且被质询及被调阅文件的一方都不得请律师协助,这显然有违人权的基本原则,犹如专制国家的手法竟然发生在我们的国会,伤害了民主的基础:宪政与法治。

犹如私设刑堂:蓝白扩权侵害司法独立

民主宪政的运作,不只是只有立法对行政的监督,还有着制衡的机制,制衡的目的不是制造对抗,而是取得权力分立下的平衡:换句话说,并不是因为立委民选就具有高于行政机关的权力,必须说国会扩权的同时,又如何对立法权产生制衡呢?显然,这部理应是对立委职权法制化的法规,却是扩大立法权,让立委成了毫无限制的越权、侵权怪兽。必须说,立法委员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但如今国会扩权后会侵犯的对象却包括一般人民,也就是人民选出的民意代表竟可以要求人民配合传唤,还可以对人民裁定法则,这无疑是部恶法。

再来,立法院如果要执行这部法案对于人民的任何处分,首先裁量法则的基准为何?以及有立法院哪个单位来执行立委诸公们的决定?倘若要对“藐视国会者”开罚,罚款的收入该如何处置?以及这样的预算岁入又该如何编列?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又该如何强制执行呢?以上这些种种问题,在这部法案中都无法得到解答,无法落实的法条沦为具文,这是立法怠惰?还是只为了徒得对抗执政党的虚名?新政府甫上任一周,在野党不勤于问政,却急于扩权,也难怪会被人民藐视。

讽刺的是,就在《立法委员职权行使法》强行通过之后,蓝白传出将再携手合作废除监察院,问题是国会扩权后,立委可以将藐视国会公务人员移送监察院纠正、纠举或弹劾,这不是很矛盾吗?无独有偶,国民党团总召傅崐萁还表示蓝白将合作成立“在野党特侦组”,这无疑是政党要透过国会扩权来私设刑堂,简直是无视司法独立的民主法治原则。社会大众必须审思的是,在野党的立法动作是否有民意基础?民主社会该如何检视站在民意对立面的立委诸公?恐怕只有收回权力才能确保权利不受侵犯!

.:.网责任编辑:李广松

来源:新头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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