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借口异地办案抢夺外地民企财富的“远洋捕捞”现象日趋严重,一些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为保护自身利益纷纷出招反击。(网页截图合成图片)
近年来,中共地方政府财政紧张,为“创收”放纵公安“异地办案”,跨省抢劫民企财富的现象日趋严重,也被外界称作“远洋捕捞”,仅广州市就有近万企业受害。广东等多省市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纷纷出招反击,各地公安及政府之间的内斗公开化。
一份今年4月中发布的《广东省情内参》(下称《内参》),近日在中国的网络社群中被曝光,公安打着异地办案的幌子“抢劫”外地民企,以及由此引发的各地公安及政府之间的内斗,由此进入公众视野。
这份《内参》披露,近年来,深圳、广州、东莞等珠三角城市,已成为异地执法的高发地区。仅广州一地,2023年以来就有近万家企业遭遇“异地执法”,而且大部分案件都“明显带有逐利动机”。《内参》称,广东省的互联网业态公司,因遭受异地逐利性执法而“生存难以为继”。
根据《内参》所述,河南省焦作、商丘两市的公安局,曾联合出动1600多名警力,到广州市对壹健康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进行“远洋捕捞”。壹健康称,已有数百名员工接受警方讯问,有数十人被刑拘。虽然涉案总金额只有60多万元,但河南公安先后冻结该集团64个账户,冻结资金7.58亿元,导致该集团上市计划“泡汤”,“企业濒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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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远洋捕捞”,指的是司法机关在利益驱动下,异地抓捕民营企业主、查封外地企业财产,打着司法的幌子行抢劫之实的行为。“远洋捕捞”与“以刑化债”,被外界称为利用公权力抢劫民营企业财产的“双恶”。
中共公安的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但最近两年,随着各地方政府财政匮乏日趋严重,“远洋捕捞”的现象迅速泛滥。而遭受“远洋捕捞”的民企所在地,政府财政收入也因此变相被其它省市抢夺。一些省市出于保护地方财政收入的动机,开始针对“远洋捕捞”行为出台新措施进行反击。
例如:广东省政府发布公告,明令省公安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形成联动机制”,对其它省市到广东“异地执法”的行为进行监督和限制。新的政策规定:未经广东省公安厅核准,不允许“异地执法”的公安冻结广东省民企账户;针对生产运营设备等经营性财物,“若无直接证据证明涉案,不得轻易查封”。
前不久,浙江新湖集团被湖北一县级法院判罚没收百亿元资产后,杭州市一派出所就在辖区内的所有企业张贴布告,宣布“反非法入企办案”。
更早些时候,中国知名的小商品集散地义乌市的市地方政府,就曾于2020年4月份针对“异地执法”行为公开发布了一份“办案提醒函”,警告外地公安,在异地办案时如果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当地公安将“不予支持,并报上级部门”。
对于上述现象,资深财经评论人士蔡慎坤本周二(10月9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直言,“远洋捕捞”是地方政府耍无赖的一种表现,说明各地财政问题非常严重,“已经招架不住了”。他说,许多地方财政连给公务员发工资都成问题,“整个政府机器运转都出了问题”,而各地执法部门都有任务,“他们必须要搞钱,税务要搞钱,各地企业主的钱都被盘剥得差不多了”。
中国互联网相关报导下,中国网友对此也议论纷纷:“这跟土匪绑架有何区别?”“都是借着幌子行龌龊之事”“野狗与家狗斗胆斗勇,猎手检肉。”“有钱时作秀,没钱时抢劫,套路!”“这只是开始,经济越差,打击越多,逼迫他们转移或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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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江西宜春网友留言说:“这个方法抓贪官到蛮好。”
一位内蒙古巴彦淖尔网友则评论道:“这种行为比黑社会更可怕。以执法者的姿态去去公开扰乱外省的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这本身就是一种破坏行为。”
广东方日报友写道:“当一个国家或社会,以利益立场作为衡量正确对错为标准的时候,就不要去说谁对谁错了,也没有什么公平正义文明之说了,站在它们的立场,一切做法都是‘伟大光明正确’的决定选择!”